儿子与母亲签订生老病死与己无关协议电视剧免费观看完整版

分类:甜蜜惩罚realtime 地区:中国 年份:2024 导演:丹尼尔·梅斯 主演:伊夫斯-本尼顿 状态:高清HD中字

简介:母亲抛弃儿子,后来母亲得知儿子年入百万又重新找到儿子要求给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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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序

内容简介

     一位老人突遇车祸意外离世,老人无儿无女,亲戚帮忙顺利办完丧事,却在90万赔偿金该由谁继承的问题上犯了难,究竟是给过继的儿子,还是给老人兄弟姐妹?
     为分赔偿金,儿子竟不惜状告亲生父亲?签订的承嗣协议为何被烧毁,究竟是谁在说谎?如果老人不是获赔90万,而是欠债90万,那么这家人还会为此争破头吗?
     2020年7月18日,江苏省金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对方称在原311省道183公里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被货车撞倒在地,生命垂危。交警大队赶到现场时,伤者已经被120急救人员宣布当场死亡。
     据描述,肇事车辆对面开过一辆小轿车,小轿车开着远光灯导致货车司机视线被影响,根本没有看到旁边正骑着自行车的死者,便撞了上去。根据法律以及目击者的描述,当地警方对这起交通事故划分了责任: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在路宽超过七米的道路上行驶时,非机动车应在道路右侧边缘1.5米的范围内行驶,而死者当时是在距边缘2米处,所以死者承担次要责任,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死者名叫王万林,时年56岁,家住金湖县刘庄村。由于他的腿部有残疾,加上早年间家里比较穷,所以一直没能结婚生子,成为他的一大遗憾。王万林在家中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哥哥,下有一个妹妹,除他之外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只有王万林一直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如今已经离世,生前特别担心王万林老了之后没人养,便把家里人召集在一起,商量着过继一个孩子给王万林。
     王万林的两个哥哥家都有两个儿子,而两家的长子都要顶自家门户,所以人选就定在了王建兵和王海棠两个次子身上,而王万林的母亲最中意大儿子家的次子王建兵,大家还没有商议好的时候,王万林的母亲便离世了。
     为了完成老人的遗愿,众人商量之后便把王建兵过继给了王万林,同时在亲友的见证下,王建兵和王万林还签订了一份《承嗣协议》,协议内容有:
     “王万林承嗣问题经族长、上表亲于农历2011年正月二十四日下午商定协议如下:
     王万林认定大哥王万友家二房王建兵夫妇作为承嗣人享福受苦绝不反悔;
     王万林的生老病死以王建兵夫妇为主要责任人,百年后所有遗产由王建兵夫妇继承,王建兵夫妇予以认同;
     王建兵夫妇有赡养父母、继承父母遗产的义务和权利。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及族长、上表亲见证签字后生效。”
     如此,王建兵夫妇承担起了照顾王万林的义务,王万林去世以后,两人又为他办了一个风风光光的葬礼。
     2011年2月把王建兵过继给王万林时,一家人没有反对,2020年7月,王建斌夫妇为王万林操办丧事时大家也都认同,但是在得知王万林的死亡赔偿金有90多万元时,一家人的矛盾却爆发了。
     据法律来讲,在驾驶员全责的情况下,这笔赔偿金大大小小加在一起有一百多万元,王万林承担一部分责任,扣除掉部分以后是90多万元。除了这些赔偿款之外,王万林还留下了一套房屋、11万元和承包地。这些遗产的分配,让大家犯了难。
     王万林没有结过婚,无配偶无子女,父母去世,按《继承法》来说是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那么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母,即王万林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因此,两个哥哥和妹妹都坚持讲,遗产属于他们。
     但是这件事情最大的矛盾点在于多年前签订的那张《承嗣协议》,照王建兵的说法,就是不光是他们家有《承嗣协议》这个东西,村里其他家也会有这样的事情,这是他们村的一个传统,而在此之前只要出现遗产问题,都是由过继者拿遗产,没有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并且他多年来承担着赡养王万林的义务,他应当是王万林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是,这次事件中的金额对于他们来说实在太大,所有人都认真了起来。
     照王建兵的堂弟王海波的说法来讲,既然死者是他们的叔叔,那么他们就有权来参与这件事情,家族的事情应该由所有人共同参与解决,而不是只听王建兵一个人的。并且,他认为《承嗣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是从1992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在此之后任何的收养行为都必须走法律程序,而王万林与王建兵只是私底签约,根本没有走法律程序,因此没有用。
     王海波等人不认可《承嗣协议》的原因有很多,第一就是上面提到的,从法律层面来讲,它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是王万林只比王建兵大11岁,等王万林老了,王建兵也年纪大了,到时候可能也没有办法去履行赡养义务;第三个原因是他们认为王建兵这些年对于王万林的照顾并不到位,比如王万林家的房子漏雨了,而王建兵对此不闻不问,夏季王万林家很热,王万林想要装空调,却遭到王建兵的反对,最终是王万林自己借钱买的空调。
     而王建兵又对此提出了反驳,他承认当初没有给王万林安空调,但当时他们要供孩子上学,手头太紧,实在没有钱去安空调,仅凭此事去说他不孝顺,他不答应。他说,王万林种了三亩地,农忙的时候都是他去帮忙干活;王建兵的妻子王桂英一边在外面打工一边照顾孩子,还给王建兵找了轻松地活来做,并且负责给王万林烧饭洗衣服;前几年王万林的房子漏雨,他也没有不管不问,而是出钱给王万林修好了房子;再有就是,前几年王万林的厨房出事被烧毁,也是王建兵拿钱翻建的。
     据王建兵的小姨李凤英说,除了日常照顾,有时王万林生病,也是王建兵夫妇忙前忙后,这都是她亲眼所见。王万林的手生了疮,不能碰水,王建兵老婆王桂英便把他带到医院,他们一家人都在医院陪着他,给他做饭给他洗衣服,出院了也买橡胶手套给王万林套着。
     关于《承嗣协议》是否有用以及王建兵究竟是否尽到赡养义务的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且坚持己见,外人也很难判断究竟哪一方说的是真的。
     在这时,王海波等人又抛出了一个轰动性的说法:《承嗣协议》早在多年前就被烧毁了。
     王桂英说,2019年9月,他们的儿子毛毛考上大学后家庭支出变多,为了缓解家庭压力,她去了浙江宁波帮妹妹照看孩子,妹妹每个月给她一定费用。可是王桂英走了以后,村子里就有了谣言,说王桂英走了,以后不照顾王万林了,还有人在王万林面前挑拨,说他儿媳妇走了,以后不回来了。王万林是个很老实的人,听到这样的说法便有些着急。
     王万林原本有7万元的继续,拿给了王建兵,王建兵帮他存了个定期,听到了村子里的谣言之后,王万林便去找王建兵要钱,王建兵就把钱和利息一并给了他,看到钱的王万林放了心,又让王建兵拿回去保管,但王万林这样的做法让王建兵感到了不信任,于是让王万林自己拿着,两人这么一来二去地折腾了好几回,每次王万林见到了钱都会再让王建兵拿回去保管。这样一来,二人就为矛盾的爆发埋下了种子。
     2020年三月又发生了一件事,让双方彻底闹掰了。这天王万林腿疼,要去医院看医生,于是叫他的大哥王万友他们帮忙照看着自己家,结果在那天,王万林放在家里的2000元钱失窃了。看病之前王万林把自己家的钥匙给了大哥王万友,于是他第一反应是钱被大哥偷走了,但是王万友否认了这件事,妹妹也说大哥老实了一辈子,去帮王万林照看家、喂喂鸡,怎么会偷钱。接着,王万林又怀疑到了王建兵的头上,要王建兵把那7万元钱还给他,并且以后不需要王建兵保管了。
     如此一来,王建兵之前积攒的怨气也憋不住了,便在清明节那天把七万元钱和王万林之前给他家孩子的200元钱都拿了过去,还给王万林。
     据王万林和王万友的妹妹王万芹描述,当时王建兵带着儿子毛毛一起来的,在场的还有她三哥王万林、侄子王海波,还有她的二嫂,双方在她二哥家的堂屋见面。王万芹说,王建兵送完钱之后,又把当初的《承嗣协议》拿出来,当着大家的面撕毁,又拿打火机烧掉了。王万芹说这样的话王万林以后生老病死都与王建兵没有关系,侄子王海波手里还有一份复印件,他也认为原件一旦撕毁,双方的关系也就解除了。
     但是王建兵又否认了他们的说法。他说,清明节那天他只是去给王万林送钱了,并没有撕毁那份《承嗣协议》,退一步来讲,他想毁约的话,必须把当时的见证人都请过来,在大家的见证下,才能把这份《承嗣协议》撕毁,否则撕毁也没用。而且他也没有提到生老病死与他无关之类的话语,所以《承嗣协议》还是有用的。
     关于这个协议,虽然在《收养法》层面来讲它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结合《民法典》的内容,当事人之间约定了一方对另一方又生养死葬的义务,可以通过收遗赠的方式取得他的遗产,这样的一份协议可以看做是遗赠抚养协议。在这样的协议中,如果有一方严重违反他的合同义务,会导致双方的信任基础丧失,法院会认为可以解除这个遗赠抚养协议。
     事情一直吵来吵去没有结果,于是王建兵夫妇一纸诉状把自己的父亲、叔叔、姑姑三人告上了法庭。
     整个事情的矛盾点集中在了《承嗣协议》究竟有没有被撕掉这件事情上。王海波说当时的所有人都看到协议被撕掉,王万林出事之后大家又都提起协议被撕掉这件事情。
     2020年12月十六日,本案开庭时,原被告双方就《承嗣协议》是否被烧毁以及它的法律效力这件事情上展开了激烈讨论,被告拿出了居民们出具的5份书面证言作为协议被撕毁的证据,但原告坚持称《承嗣协议》没有被烧毁,并当庭递交了《承嗣协议》的原件。面对这一变化,被告又称协议是一式三份的,所以现在拿出一份原件也并不稀奇,原告又说当初签订的协议只有一份,并且他们保证拿出的这份原件就是当初所写的原始证据。
     王桂英说原件就只有一份,并且一直由她保管,所以清明节那天王建兵不可能直接拿出协议原件并撕毁。据回忆,当初写起草这份协议的是他们的上表亲,名叫应兆珊,家住金湖县城,于是一行人前往应兆珊的家中询问真实情况。
     应兆珊表示,当初他就写了一份,没有重写或抄录,并且证明王建兵夫妇拿出的那一份原件就是他亲笔所写。王建兵小姨李凤英也表示原件只有一份。
     可是王海波又提出,当时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他大伯和大伯家的两个堂哥都在场,而他家只有王万全一个人在场,按理说应该喊上他和弟弟,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不能剥夺他们的承嗣权。
     应兆珊认为,王万林生前的土地由两个哥哥耕种,一人一半,那套房子留给王建兵;王建兵认为,90万的赔偿金应该分成四份,给王万友兄妹三人和他自己一人一份,另外的土地他也不要,只要房子归他;王海波认为,那笔赔偿款扣除丧葬费和补偿给王建兵的几万元钱,剩余部分由王万友、王万全、王万芹平均分配,王万林的土地、房子和11万元由比他们小一辈的四个堂兄弟分配,并且提出房屋不可能给王建兵。
     最终,他们在法庭上对簿公堂。
     2021年3月,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确认原告王建兵、王桂英与王万林签订的《承嗣协议》有效;
     原告王建兵夫妇对王万林的砖瓦平房5间、存款11万元、2020年秋季承包地收益享受遗赠权;
     原告王建兵夫妇享有王万林因交通事故死亡产生的死亡赔偿金等可予分配的赔偿款总额的四分之一权利。
     之后,原告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改判王建兵夫妇享有死亡赔偿金的全部赔偿款或至少五分之二权利;被告王万全也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021年6月,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于,持续了将近一年的纷争就此结束。
     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它尊重了民间的传统习俗,鼓励了大家去爱老、尊老、养老,符合社会和睦的要求,也合理地分析了民间协议的效力,同时全面考虑了每个人的诉求将法律与社会结合了起来。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亲人之间还是要相互信任的,一旦失去了信任,纷争在所难免。面临着亲人去世的时候,一家人应当团结一气,相互帮助,有了问题,应当真诚地相互交流,而不是为了金钱而编造谎言、不断争执。
     来源:邑都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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