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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因果观念”与儿童文学审美创造
皮亚杰曾仔细地研究过儿童的因果观念,他把儿童因果观念的发展分为三个主要时期:第一时期,因果观念是心理的、现象主义的,最后目的的和魔术的。第二时期的因果观念是人造论的、泛灵论的和动力学的。第三时期的因果观念才是反映事物真实因果联系的物理因果观念。皮亚杰把前两个时期的因果观念称为“前因果观念”[6]。
原始人没有“偶然”观念,认为原因与结果的联系是普遍的,一事物与相邻或相随的事物必发生因果联系,一切事件的发生都由于某种神秘力量的作用。在原始人看来,某人突然生病死去,与他曾经冒犯了某物(如打死过一只熊、砍倒过一棵树)有关,他的死是这些事物的神秘力量在起作用。神秘力量无所不在,无时不在。所以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偶然的事件,而是神秘力量在起作用,是某种天意的表现。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一书中,列举过不少非洲原始部落土人的这种“荒唐”因果观。例如,1908年发生在南非巴苏陀人(Basutos)中的一次偶然雷击事故:“闪电击中了我熟识的一个土人的住宅,击死了他的妻子,击伤了他的孩子,烧毁了他的全部财产。他清楚地知道闪电是从云里来的,而云又是人的手摸不到的。但是有人告诉他说,这闪电是由一个怀着恶意预谋反对他的邻人指引它到那里去的。他相信了这一点,现在还相信,将来也永远相信”[7]。这就是原始思维对因果关系的理解。列维—布留尔认为:“一般地说,对这种思维来说,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偶然的东西。这并不是因为它相信严格的现象决定论。相反的,它对这种决定没有丝毫观念,它对因果关系是不关心的,它给任何使它惊奇的事物都凭空添上神秘的原因。”[8]儿童思维的前因果观念恰好与原始人的这种因果观念同构对应。在儿童心目中,同样也没有“偶然”的观念。儿童并不知道客观的因果联系,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有目的的,都是按照一个既定的计划事先安排好了的。既然一切都是安排好了的,那么一切事物的发生就都必须有其原因,就一定能找出其中的“为什么”。——这就是儿童式“好奇心”的基本特征,也是他们一个劲地问“为什么”的直接原因(他要给自己在经验中遇到的现象找出原因)。儿童的好奇心与成年人的好奇心的根本差异即在于此。从思维角度考察,儿童式的好奇心来自他的“前因果观念”。“前因果观念”显然是儿童“任意结合”的逻辑思维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而“任意结合”的逻辑思维则是儿童“自我中心思维”的产物。这种关系图示如下: